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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职工评优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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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职工评优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2025/1/3 9:31:21      点击:

校各部门:

为肯定各部门在2024年中的工作成果,增强新征程上奋斗的信心与决心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将在2024年工作中评选出一批奋勇当先、工作成效显著及发挥模范作用的干部员工给予奖励,以此鼓励创先争优,打造凝心聚力、品德高尚的教学管理团队。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名额

1、优秀干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名

2、优秀党员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名

3、优秀教师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名

4、优秀班主任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名

5、先进工作者(含爱校奖表现优异者5名) 20名

二、评选方式

由部门组织推荐,不可兼报,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1、优秀干部

1)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职业道德良好,勇于改革创新。 立德树人观念坚定,大局意识较强,管理理念先进, 管理方法科学,管理能力突出,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起到引领、示范作用。

2)在处级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满2年,工作严于律己,敢于担当,勇于维护公平正义,执行力强的干部中选拔推荐;

3)组织能力强,管理有方,敢于挑战,做事果断,工作效率高,善于下沉了解实际工作,主管部门工作成效显著。

2、优秀党员

1)理想信念好。拥护党的领导,政治觉悟高,大局意识强,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。

2)思想作风好。艰苦奋斗,克己奉公;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无不良嗜好,能在各领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3)岗位业绩好。爱岗敬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,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。

4)服务意识好。立足岗位,关爱师生,主动到群众中去为群众解难题、办实事。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为学校谋发展。

5)履行义务好。坚决执行《党章》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,主动学习、主动要求进步、主动履行党员义务,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,不推脱、不推辞、不敷衍。对党忠诚,坚守原则底线,不做有违国家、社会和集体利益的事情。

3、优秀教师

1)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热爱本职工作,师德高尚,为人正派,关心学生全面发展,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努力践行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
2)在校工作满1年,持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,2024年担任着教学课程,关爱学生,教学成果突出,无教学事故;

3)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遵守各项教学制度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廉洁从教。

4)教学方法较好,深受学生喜爱,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,能充分体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。

4、优秀班主任

1)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热爱本职工作,为人正派,关心学生全面发展,努力践行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
2)在班主任工作满1年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关爱学生,班级管理有创新,工作中言行得当,举止文明,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喜欢。

3)重视言传身教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积极参加班主任会议,按时完成班主任工作,认真研究和组织班级活动。

4)所带班级学生团结友爱,教室、宿舍环境清洁、物品整齐,班级无严重违纪学生,善于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,在班主任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
5、先进工作者

1)在校工作满1年,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个人操守,工作中能与同事友好合作,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上进,态度热情,勤奋好学;

2)服从领导,团结同事,礼貌待人,爱岗敬业,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,对本职工作操作熟练,经验丰富。

3)本年度工作中不良记录(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勤、处分)。

先进工作者(爱校奖表现优异者)中,除满足先进工作者条件外,还需满足:

1)热爱学校,勇于吃苦,甘于奉献,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学校宣传活动,维护学校良好形象。

2)积极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,新生咨询接待中发挥重要作用,招生成果显著,为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做出贡献。

3)对学校的对外合作发挥促进作用,对本职工作有创新,对学校的项目拓展发挥积极作用,为学校带来更大的效益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、填写2024年评优申报表,如实反馈个人情况、工作业绩及突出事迹;

2、评优采取由下至上,逐层推荐(不重复),全员参与。经部门选拔评议产生推优人员,由分管领导批示意见后提交相应部门按名额要求收集审查材料,具体为:

1)优秀干部登记表交由校领导办公室407收集;

2)优秀党员由党总支、药学系党支部组织收集;

3)优秀教师由教务处组织收集;

4)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处组织收集;

5)先进工作者由办公室组织收集;

最后汇总到学校评优领导小组,评优领导小组商讨后确定评优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,经全校师生员工监督无异议后组织颁发荣誉证书。

五、违规处理

1、核查到推荐材料不实的,一律取消本次奖项,并追究相应责任,同时取消下年评优资格。

2、2024年内因工作失职、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社会规范等情况受到惩处的一律取消优秀资格;

3、参与或组织社会非法活动的,一律取消荣誉奖项。

请各部门按评优条件组织评选,确保公开公平公正,并于2025年1月7日16:00前报送推选结果。若未按时提交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

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

      2025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