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师生员工:
根据国务院假日办的通知精神,现将我校2015年“清明节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15年4月4日至6日休息,共3天。 其中:4月5日(星期日、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6日(星期一)补休一天。4月6日(星期一)晚正常上晚自习,4月7日(星期二)正常上课上班。
二、要求
1、各班主任要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并做好“清明节”的习俗教育工作。
2、教务处提前做好课程安排。
3、安全保卫部要切实加强“清明节”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对校园内和各宿舍楼、教学办公楼加强巡查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,出入校园的人员严格登记制度,防止意外发生。
特此通知
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